海顺新材: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4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定股东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创投资”)计划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4,3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14%)。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收到兴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截至本公告日,兴创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174,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1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3、减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的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进行);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5、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74,3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114%);6、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8、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一)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通过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袁兴亮承诺:
(1)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责任编辑:梦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