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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将迎来5个新变化 2020年社保变化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2020/6/30 16:32:34   来源:互联网
    

  2020下半年,社保会迎来至少5个新变化,将影响你的钱袋子。2020年下半年社保的这些变化,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第一个变化:

  年底前城乡居民医保取消个人账户

  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2019年提出的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存在一些弊端,一是额度很小,保障不足,实际上难以起到门诊保障的作用。二是共济能力差,仅限于个人或家庭使用,还削弱基金整体保障能力。三是易诱发滥用。

  国家医保局解释称,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的。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第二个变化:

  各省份养老金上涨将陆续落地

  人社部今年4月份宣布,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5%,实现“16连涨”。不过,目前只有上海发布了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其余省份尚未发布。

  因此,下半年开始,其余省份将陆续发布养老金调整方案。目前,山东、江西等地均明确是在7月底前补发到位增加的养老金。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也会迎来上涨。按照6月11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人社部、财政部牵头,7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第三个变化:

  中小微企业继续免征三项社保费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社保费的减免和缓缴,将继续给中小微企业减轻社保负担,进一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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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梦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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